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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一般税收优惠?

时间:2021-06-29 14:50 作者:灵活用工平台 点击:

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一般税收优惠?

一、经营范围优惠。

1."四业"所得:对个人或个人在种植、养殖、捕捞、捕鱼等行业从事的活动范围,并且其经营项目是农业税(包括农业特产税)和畜牧业税(包括农业特产税)。

2.个人独资或合伙经营的种植、养殖、饲养和捕捞业(以下简称"四业")投资者获得的"四业"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财政、税收、财政、土地等政策依据:财税〔2004〕30号。

二、优惠对象。

1.退伍军人自主创业,从事个体经营的,三年内免征所得税。

增值税额、城镇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个人所得税等,自办理之日起三年(36个月),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依次递增。最大限价可提高20%,具体限额标准可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。在重庆,免税是14400元。

公司的经营方针是:财税〔2019〕21号、渝财规〔2019〕2号。

2.持《就业创业证明》(注明"自主创业税收政策"或注明"在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")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(注明"自主创业税收政策")的,可享受三年限额减免。

增值税金、城镇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个人所得税等,自办理之日起三年(36个月),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依次递增。价格上限为上浮20%,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。在重庆可以享受14400元。上文所述的具体内容

①列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村;

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者;

③登记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;

④高校、成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,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;(毕业年指1月1-12月31日至12月31日);

公司的经营方针是:财税〔2019〕22号、渝财规〔2019〕2号。

三、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营业税。

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。每位随军家属只能享受上述一次性免税政策。

财政,税收,财政,土地等政策基础。

四、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,三年免征营业税。

军队转业干部个体经营,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。退伍军人自主创业,须持师以上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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